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3-27

各系: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中新院〔2013〕37号),为做好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及时提醒学业出现问题的学生重视学业,进一步提高合格率、优才率,健全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体制,请各系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对于考勤原因受到预警的学生名单,由各系自行确定并作相应警告。请各系做好学生的上课考勤工作,要了解学生缺课的具体原因,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努力学习,同时要抓好学生的上课出勤,对学生的考勤记录要做好存档。对累计旷、缺课严重的学生,要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将学生违纪情况报送教学科研工作部。

2、对于成绩原因受到预警的学生名单,由教学科研工作部于学期开学第三周、第九周分别提供给各系。请各系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中新院〔2013〕37号),组织好相关人员按文件要求填写对应的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学生及家长手上,要同时电话告知家长信件的基本内容,提醒家长注意查收信件。

3、请各系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中新院〔2013〕37号)第五条第(六)至第(九)款,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进行相应的帮扶工作。

4、学业预警工作的日程安排:

(1)第三至四周:各系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第三周提供的《学业预警学生名单Ⅰ》填写《学业预警通知书Ⅰ》(附件1),并将通知书送达学生手上。

(2)第十至十二周:各系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第十周提供的《学业预警学生名单Ⅱ》(附件2),下达一式三份的《学业预警通知书Ⅱ》,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一份《学业预警通知书Ⅱ》及《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附件3)以挂号信形式或快递方式寄给学生家长,同时电话告知家长信件的基本内容,提醒家长注意查收信件。其余两份《学业预警通知书Ⅱ》,一份交给学生本人,一份由各系保留。

(3)第十五周前:完成对受预警学生材料的归档工作。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4)等材料,存放到学生学籍预警档案中, 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4)第十七周:请各系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情况总结简表》(附件5),并将表格反馈给教学科研工作部。

学业预警制度是我院采取因材施教措施针对部分学业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和告知家长,使家庭、学校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制度;也是培育和树立优良院风和学风,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请各系务必重视并做好相关工作。

学业预警工作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87210896,邮箱:43363846@qq.com

教学科研工作部

2014年3月12日

附预警办法:

\\\

\\

Copyright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69-82676836       学院办公室电话:0769-82676093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