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23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的通知》、《广州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的精神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班级申请、学院初审,决定拟推荐2021级会计学A班等8个班级为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现予以公示。
欢迎全院师生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班级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班级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769-82676836
地址:格物楼4-403会计学院办公室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2024年10月18日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