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1)《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
(2)《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3)《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4) 身份证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复学手续”)
(5)相应的复学证明材料(因病愈复学的,应提供二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6)如因心理问题休学,病例复学的,还需提供学校心理中心出具的心理测评报告
2、学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格物④306莫玉丹老师处,由学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生把已加学院意见的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学籍科(广州校区210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
4、教务处教务学籍科把材料送呈教务处处长、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5、办理完成后,教务办公室把审批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到教务学籍科(广州校区210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领取《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复学返校手续单》,凭复学返校手续单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返校手续办理完毕,流程结束。
辅导员在办理学生学籍异动过程中,主要是协助教务部门完成如下工作:
1.辅导员签字部分:复学相应的学籍变动申请表、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的由该生休学之时所在专业班级的辅导员填写办理;若相应辅导员不在岗,则由该生复学之后拟安排专业班级的辅导员填写办理。
2.学生复学之后所安排的专业班级问题:
(1)优先复学至与之对应的低年级班级;
(2)若低年级无对应班级,则安排至人数最少的班级;
(3)若有特殊情况或对学生复学的手续及排班有异议,相关人员可提出申请,由院领导商议决定解决措施。
(4)休学之时所在专业班级的辅导员与复学之后所在专业班级的辅导员做好相应复学学生的信息交接工作;
(5)学生复学通过教务排班确定之后,该生复学报到手续相关材料则由复学之后所在专业班级的辅导员老师签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