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1)《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
(2)《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3)《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4) 家长、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休学手续”)
(5)相应的休学证明材料(如:因生病休学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他情况详看《广州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6)家长同意书
2、学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辅导员老师审核后,再交至学院办公室格物④306莫玉丹老师处,由学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生把已加学院意见的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学籍科(广州校区210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
4、教务处教务学籍科把材料送呈教务处处长、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5、审批流程完成后,教务办公室把审批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到教务学籍科(广州校区210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领取《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休、退学离校手续单》,凭离校手续单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流程结束。
注:学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代办的,还要提交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