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受理时间:每周三下午
2.学生须准备的材料:《广州新华学院补发学生证申请表》、小一寸相片一张、3元工本费;
3.学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批(格物④306学生助理);
4.到财务处缴费(工本费3元),将收款单交回学生助理;
5.教务处受理并重新制作学生证件。(每月上报一次教务处);
6.教务处制作回来后通知各班学委或致电补办的同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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