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证明办理说明:(打印时请删除这一部分)
1. 仅限于党组织关系在我院各党支部的党员申请办理;
2. 一般为党员在求职应聘时,个别单位要求提供政治面貌证明时须用到;
3. 非紧急情况请于工作日上午8:30——9:00办理,并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相应党支部书记联系申请,按模板要求(修改蓝色字体部分)如实提交填写好的电子版证明,经支部书记审核后,提交党总支审核,无误后出具;
4. 经办人为党总支指定工作人员(一般为各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需做好用章记录登记及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工作。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点击下载)
兹证明:***同志(工号/学号:*********,身份证号:******************),籍贯**省**市,****年**月**日入读(入职)我校****级****专业(****岗位),该同志于****年**月**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中共预备党员,目前党组织关系在我单位,情况属实。
证明有效期限:开具之日算起一个月内。
经办人: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