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及学院党总支的工作安排,会计学院学生第一、第二和第三党支部经过综合考察思想政治状况、学习情况、组织纪律性、活动积极性、党内外群众意见与培养联系人意见等情况,将以下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成为发展对象(继续培养),现予以公示。
欢迎全院师生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9日
联系人:刘梓敏
联系方式:0769-82676836,3537644962@qq.com
名单如下:
会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会计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会计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