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2017学年三好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06
    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17学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三好学生的通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的精神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个人申请、各班级初评、学院初审,决定拟推荐张娜等175名学生为2017学年三好学生。现予以公示。
    欢迎全院师生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
联系人:李凤如
联系电话:0769-82676836

地址:格物楼2A106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2018年11月5日

Copyright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69-82676836       学院办公室电话:0769-82676093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