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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会计学院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11
各位老师和同学:
    为营造优良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对做好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由会计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组成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评审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9月18日。
(三)材料报送: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于2018年9月17日14:45前将初评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格物楼2A106办公室奖学金材料收集箱,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74143488@qq.com。
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1.《2017学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2)(专业全体学生的测评成绩);
2.《2017学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登记表》(附件4);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加分审核表》(附件5)。
(四)2017年专插本学生,按照2015级同专业参评,学习成绩按照学年所有科目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公选除外);逸仙新华班以班级为整体参加奖学金评定的学生,不再参与原班级的奖学金评选;考核不合格退回原班级的学生,继续参与原班级奖学金评定。
二、终评
(一)程序:由会计学院将学院汇总材料报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初评结果,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评审初评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发文表彰。
(二)终评时间:2018年11月。
三、表彰
表彰时间:2018年12月。
各专业年级评审小组严格审核,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做好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会计学院2017-2018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定程序,需要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组成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现在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林源(组长)、李安兰、王沣、幸倞、张梦洮以及各年级专业辅导员,学生代表:江文颖、于畀瀚。评审小组对本次评奖中出现的各种争议具有最终裁决权。在评审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及时联系,并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孙鹏辉  联系方式:13286023076      374143488@qq.com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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