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班级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的管理,提高班级管理效率,促进班级团结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二、班委组成与选拔
1.班委以自然班为基本单位设立,是班级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主要协助辅导员老师完成班级事务等相关工作。
2.班委由团支书兼班长、班长、学习委员(两名)、组织兼文体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兼生活委员(两名)、宿舍长等职位组成,根据班级实际需要,可增设其他班委职位等。
3.班委成员由班级成员民主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选举结果需经辅导员老师审核确认,并报学院备案。
4.班委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为班级服务,带领班级同学共同进步。
三、班委分工职责
团支书兼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协调班委成员之间的关系,组织班级会议和活动,及时向辅导员老师老师汇报班级情况。1.协助辅导员老师工作,主持班级、团支部全面工作;2.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负责班级思想引领工作;3.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安排,认真按质按量按要求开展各专题学习教育工作,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上传系统;4.负责团支部的各项计划、制度、目标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对接学院团委,完成团委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5.协助辅导员老师完成优团优干、三好优干等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申请工作;6.了解同学们思想动态,增加团结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并协助解决;7.负责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使同学们在思想上积极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8.做好团员信息统计、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青年大学习、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等相关工作;9.每月召开班会、班委会。
班长:协助班长开展班级工作,协助学习委员开展班级考勤、请假等日常管理事务。1.协助辅导员老师工作,协助班长开展班级活动以及班级管理;2.每月主持一次班委会;3.每月协助召开一次班会;4.协助三好优干评选工作;5.维护课堂纪律,协助学习委员记录好考勤;
学习委员(两名):负责班级学习事务,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1.负责考勤工作,向辅导员老师汇报课堂考勤情况,协助请假同学对接任课老师。2.负责订购书籍工作;3.配合任课老师的工作安排;4.关注班级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班内学习情况和学生在学习上的需求、意见和建议;5.负责收发各科作业;6.及时向同学及老师传达学校及学院的调课安排通知;7.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以及奖学金申请工作;8.对接学院教务老师,组织并配合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9.及时传达考试报名通知及考试安排。
组织兼文体委员:负责班级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协调班级内外关系;负责班级文娱活动,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丰富班级文化生活。1.协助团支书兼班长负责共青团员工作,督促团员注册与团费收缴;2.协助团支书兼班长组织同学参与团日活动;3.协助团支书做好支部的会议与活动记录。4.协助团支书兼班长完成团员信息统计工作;5.负责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6.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7.组织本班学生参加体育方面学习、培训及竞赛活动;8.对接学生会体育部,配合学生会体育部工作。
宣传委员:1.配合辅导员老师老师对本班级的事务进行报道和宣传;2.负责班级各类活动新闻宣传稿、推文的编辑工作;3.负责班级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发布班级信息等。4.对接学院宣传模块,负责投稿。5.负责主题班会、团日等班级活动摄影工作;6.保存班级活动会议纪录表、新闻稿等文件存档工作;7.负责班级讲座通知,签到等相关工作。
心理兼生活委员:1.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会议和心理委员培训;2.认真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安排的任务;3.加强与寝室长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并协助老师帮扶有心理困惑的同学;4.记录本班同学的心理变化动态,向辅导员老师汇报班上同学心理动态情况,定期提交心理反馈表;6.负责班级经费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和收入进行登记,凡支出班费必附发票或单据,注明支出时间,每学期公布一次班费收支情况;7.负责班级其他事务,如火车票,医保,校园卡等事务办理。
宿舍长:1.督促宿舍成员搞好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维护宿舍良好生活秩序;2.完成辅导员老师及有关部门安排的突击性宿舍卫生巡查;3.发现同学生活异常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
四、班委考核
1.辅导员老师定期对班委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并对班委工作开展进行指导,组织班委之间分享班级管理工作经验,对于工作不认真的班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撤销其班委职务。
2.班委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规定,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对于违反规定的班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附则
1.本规定由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最终解释权归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规定可能因学院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如需了解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班委管理的最新规定,请直接咨询辅导员老师。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