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24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的通知》、《广州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的精神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班级申请、学院初评,现将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9日
在公示期间,若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
联系电话:0769-82676836,电子邮箱:zdxhckdg@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地址:格物楼4-403会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初评汇总表.xlsx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