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24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的通知》(学生〔2025〕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依照《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院系初评,会计学院共评选产生“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2人,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具体名单:
序号 |
院系 |
年级 |
学生姓名 |
奖学金名称 |
1 |
会计学院 |
2022级 |
黄迪 |
刘荣宏奖学金 |
2 |
会计学院 |
2022级 |
罗春燕 |
刘荣宏奖学金 |
二、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在公示期间,若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
联系电话:0769-82676836,电子邮箱:zdxhckdg@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地址:格物楼4-403会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