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2024〕号-关于评选2023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建各班级评议小组及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经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和推荐、学院复审小组复核并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拟推荐区敏贤等250名同学为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获奖同学存在异议,请提供确切材料及时向院系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
地址:会计学院格物楼④40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36
会计学院2023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